新郑市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我市工作需要,决定公开招聘61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工作人员61名。具体招聘岗位的专业、人数、学历及资格条件详见《新郑市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4.已取得符合报名条件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5.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的;
6.考生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7.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落实,严格按照发布公开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笔试,面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公开招聘公告
新郑市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上发布。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低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考生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的,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补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报名政策咨询电话:0371-63206122(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 报名网站
新郑市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平台(http://xzzj2023.campustest.cn/)。
(2) 报名时间
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8日18:00。
(3) 报名要求
考生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实名注册账号,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上传证件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1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报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9月6日9:00至2023年9月9日18:00。
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考生提交的个人信息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资格初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未通过的考生按要求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修改信息并提交审核。
初审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每人缴纳报名费30元(《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考生,可免缴报名费,报名时需上传: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上传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考生,上传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扫描件。
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新郑市2023年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确认时使用。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新郑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xinzheng.gov.cn),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笔试准考证的,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3.加分和优先聘用条件及认定
依据国家、省有关优惠政策,继续实施相关加分政策。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可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10分。2015年后退役的大学生士兵报考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在笔试原始成绩上加10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
4.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3)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3:1。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拟招聘人数逐个递减直至取消。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重新选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则不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4)本次招聘岗位专业设置参照《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5)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6)报考资格一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除外)。
(7)考生须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